韩莹 ,女,汉,中共党员 ,执业于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辽宁同方(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主任 。
获评2025年度感动沈阳人物 ,荣获沈阳市五四奖章 ,铁西区五一劳动奖章 ,辽宁省优秀律师 ,沈阳市优秀律师 ,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沈阳市优秀女律师 ,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 等荣誉;
担任沈阳市铁西区第十八届、十九届人大代表 ,沈阳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辽宁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会长 ,沈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沈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沈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三届副会长 ,沈阳市和平区新联会副会长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学生成长实践导师 ,辽宁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沈阳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等。
从2015年开始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出资设立“同方韩莹律师励志奖学金”。
专业领域:
主要从事民商事、建设工程领域、房地产领域的诉讼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事务及公司收并购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公司、企业商事法律纠纷,具有多年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领域及房地产领域内的诉讼以及其他法律事务。为多家大型国企及外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部分所获荣誉
2026年2月获评2025年度感动沈阳人物
2025年2月荣获律新社“2024年度特别推荐杰出合伙人100佳”
2022-2023年度“沈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2023年度沈阳市和平区新联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卓越领导奖”荣誉称号;
2023年1月当选沈阳市妇联“最美执委”;
2022年11月被沈阳市铁西区总工会授予“铁西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021年7月沈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0年3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授予“2018-2019年度沈阳市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
2019年5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授予“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授予“沈阳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8年7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8年4月被共青团沈阳市铁西区委员会授予“铁西区五四荣誉奖章”;
2016年荣获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5年11月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荣誉称号;
2015年5月荣获“沈阳十佳创业青年标兵”荣誉称号,并被授予“沈阳市五四奖章”;
2014年5月被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青年联合会授予“沈阳市优秀青联委员”荣誉称号。
韩莹律师
部分社会职务
沈阳市铁西区第十八届、十九届人大代表;
沈阳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辽宁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会长;
沈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沈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沈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三届副会长;
沈阳市和平区新联会副会长;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学生成长实践导师;
辽宁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沈阳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