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顺序先交强险、再商业三者险、最后侵权人:别被“我有全险”骗了-普法课堂-交通事故-免费法律咨询|云朵法律在线网-全国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关于我们  
免费法律咨询|云朵法律在线网-全国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婚姻家事 债务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权纠纷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交通事故 » 普法课堂 » 正文
赔偿顺序先交强险、再商业三者险、最后侵权人:别被“我有全险”骗了
来源: lvbo   日期:2026-09-09   阅读:1
当事人最爱说“我买全险了,不用管”。但“全险”不是法律概念,只是销售话术。
法定赔偿顺序(民法典第 1213 条):
  1. 交强险:先在限额内赔第三者(本车人员、被保险人除外);
  2. 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不够,按保险合同和事故责任比例赔;
  3. 侵权人(司机/车主):商业险还不够,或属于免赔情形(如酒驾、无证、故意制造事故等),剩余自己掏。
几个容易吃亏的点:
  • 未投保交强险:投保义务人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
  • 酒驾/醉驾/无证:交强险可垫付抢救费,但有权向司机追偿;财产损失商业险通常不赔;
  • 诉讼费、鉴定费:商业险合同常约定“不赔”,最后可能由司机承担;
  • 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想扣,必须证明免责条款已加粗告知、已向投保人讲解,否则法院不支持扣。

律师提示:拿到保单先看清三样:交强险标志、商业三者险保额、免责条款。别等开庭才发现“100 万三者险”其实有免赔率。
 
 
 
  律师推荐  
专长:刑事辩护、刑事案件
电话:(微信)
地址: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厦门湖里区穆厝路1号 电话:15926374028 微信:15926374028
信箱:181364803@qq.com 闽ICP备202302430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