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按法定最高刑确定:法定最高刑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5 年以上不满 10 年的,经过 10 年;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 年(20 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两种例外不受追诉期限限制:一是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刑法》第 87—89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