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及江西各地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招标中,不少建筑企业、包工头或供应商为了"确保中标",采用借用多家公司资质集中报名、暗中约定报价幅度、轮流坐庄陪标围标等方式参与投标。很多从业者认为"工程是真的、价格也合理、没损害谁利益,最多算违规",但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串通投标罪——可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本文结合南昌本地司法实践对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行业高频情形及辩护要点做普法说明,供涉案企业主、项目负责人及家属参考。
一、南昌地区高发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根据南昌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及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类型,涉嫌串通投标通常表现为以下模式:
一是围标(陪标):投标人私下联络多家具备资质的企业(常为关联企业或长期合作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统一约定报价区间或轮流做"托",确保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中标后向陪标方支付"辛苦费"或承诺后续分包;
二是借用资质串标:无资质或资质不够的自然人、低等级企业,借用多家高等级建筑公司资质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标书制作费、保证金均由实际控制人统一安排;
三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标人提前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办法、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设定排他性苛刻条件使其他投标人无法满足,实质上锁定中标人;
四是联合体内部暗箱约定:表面上组成联合体投标,私下约定中标后全部工程或利润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仅收取管理费,且未向招标人如实披露。
串通投标罪立案追诉标准通常为: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或采取威胁欺骗手段;或虽未达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二、串通投标罪与行业违规操作、民事无效的区别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定串标中标无效,可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属于行政违法;
刑法上的串通投标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且主观上明知系串通行为。若仅是形式上借用一家关联企业资质备案但报价完全独立、未影响公平竞争,或未实际中标且未造成实质损失,可主张情节显著轻微不作犯罪处理。另外要注意:串通投标罪只惩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利益的串标行为——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均知情并参与、招标人也默许(如国企为保特定施工单位中标而默许陪标),虽行政违规但认定"情节严重"及因果关系时需格外审慎。
三、张润根律师:专注重大串通投标及建设工程领域商业犯罪辩护
张润根,男,中共党员,毕业于南昌大学,公专律师团队创始人,前资深警察 ,从事警察多年后,辞职投身律师行业,现为北京市兰台(南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 ;吉安市青原商会副会长 、南昌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律协刑事专业专委会委员, 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2022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23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2024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受贿罪辩护、官员犯罪辩护、串通投标罪,贪污罪,监委留置阶段法律问题、非法经营罪(职业放贷人),毒品类犯罪,经济犯罪类辩护涉黑涉恶案件、毒品犯罪、刑民交叉、刑事控告、刑事风险合规等领域。
串通投标罪核心辩护方向
主张未造成实质损害结果:证明招标人系真实意愿选定中标人、工程按期保质完工、其他投标人未因串标受到实际经济损失,不符合"情节严重"要件;
核减涉案金额与违法所得:扣除未实际取得的中标利益、已退还的陪标费、审查审计认定是否把正常经营利润错误计入违法所得;
否定"相互串通"主观明知:如仅借用一家资质但其余投标文件由不同主体独立制作报价、无沟通记录,或系招标方要求统一组织多家报名,行为人被动配合可主张缺乏串标合意;
企业合规整改争取不起诉:对涉案建筑企业启动刑事合规整改(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第三方监督评估),验收通过后结合认罪认罚争取检察院酌定不起诉;
黄金37天介入:被刑事传唤或拘留后尽早会见,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本案属行业普遍性违规但未达情节特别严重、企业愿意合规整改、无前科等,争取不捕取保候审。
四、建筑企业及投标参与者务必警惕的涉刑红线
同时控制三家及以上公司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并统一报价或约定谁中谁陪,是典型的围标行为,极易涉刑;
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做标"但实际控制人相同,即便各自报价略有差异,司法实践多认定为串通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方工作人员暗示"找几家来陪标",投标人应保留书面往来证据并在律师指导下评估风险,盲目配合可能共同涉罪;
中标后及时按投标文件履约,保留完整招投标档案(报名费凭证、标书原件、评标记录复印件),一旦被稽查可证明报价独立性或最小损害。
五、家属须知
企业负责人或投标经办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后,首先确认《拘留通知书》上的涉嫌罪名与羁押场所(通常为南昌市第一或第二看守所)。此类案件常与行政稽查并行,审查批捕阶段(拘留后37天内)是申请不批捕最重要的窗口——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会见了解投标操作流程、是否实际中标及造成损失,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同步在律师指导下启动企业招投标合规整改方案提交检察机关,作为酌定从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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