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条文很短: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难点全在“明知”和“情节严重”。
2025 年两高一部法发〔2025〕12 号明确:涉“两卡”案件,不能只因为卖了卡、收了钱、流水大就定帮信;要先查流入资金里被帮助对象是否真的构成信息网络犯罪,再查行为人主观上是不是“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在搞网络犯罪”。
- 被忽悠“办贷款要刷流水” → 主观弱明知,争无罪/不诉
- 明知对方搞诈、仍出租卡拿日结 → 帮信
- 刷脸转账、取现、买币、按流水抽成 → 往掩隐甚至诈骗共犯走
律师解析重点:看第一次接触聊天、看银行风控后还干不干、看获利是固定日薪还是流水点数、看有没有“应对反诈的话术”。笔录里那句“我感觉不太对但没多想”,可能成为控方认定“应当知道”的钉子,会见时必须让当事人懂:看不懂的笔录不签,诱供内容当场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