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广州南沙、花都、东莞相关案例集中说明一件事:即便房子真是违建,政府也不能跳过催告、公告、陈述申辩、复议诉讼期限直接拆。
•南沙案:2 月 6 日送《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当天强拆,复议机关认定剥夺陈述申辩权、违反行政强制法第 44 条;
•花都案:镇政府对非法占地建筑作强拆决定,但土地违法认定权在自然资源部门,镇街超越职权,拆了也确认违法;
•东莞最高法案例:没另作《强制拆除决定书》时,《强制拆除通知书》可能被认定兼具“决定+催告”性质,不能简单当过程性行为踢出法院。
云朵法律在线网在“拆违行政诉讼”里总结拆违合法顺序:
1.有权机关认定(镇街不能乱管土地违建);
2.调查、勘验、听取陈述申辩;
3.作出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催告、公告;
5.给足复议/诉讼期限;
6.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拆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行政机关自己一般没有直接强拆权,尤其涉及房屋。
近半年咨询最典型:
•“我房确实没证,但住了 20 年,一夜被推了,还能告吗?”
律师:没证不当然等于能白拆;程序违法→确认违法→走行政赔偿。
•“街道说‘城市更新,不拆也给你拆了’,合法吗?”
律师:更新、带拆、协议搬迁都不是强拆依据,带拆≠征收,但强制铲平仍要走法度。
云朵法律在线网给业主动作:
1.收到限拆书当天拍照+录像屋内物品,做《财产清单》;
2.限拆、催告、公告三份文件日期差,必须留;
3.60 日复议 / 6 个月诉讼,别等推土机到门口再找律师;
4.真违建也别“死扛”,可争“历史成因、信赖利益、分类处理、过罚相当”。
云朵法律在线网提醒:违建案里,原告常输在“房子没证”,但政府常输在“拆得太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