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上半年几起舆情案有个共同画像:
- 乡镇卫生院把胸痛当胃疼,没做心电图;
- 民营骨科把肿瘤当腰椎间盘突出,按摩半个月;
- 妇幼夜班把胎儿窘迫当“胎动多”,没上胎心监护;
- 急诊分诊护士按主诉分科,没测血氧,老人肺栓塞漏掉。
法律点不在“小医院水平低不赔”,而在:
- 基层机构也要按当时当地同类机构应达到的诊疗水平判断;
- 该请会诊不请、该上检查不上、该转上级医院不转,就是违反注意义务;
- 民营机构更不能拿“你自愿来”挡责任,营利性医院注意义务甚至更重。
律师动作:这类案别只盯三甲规范,要调首诊记录、分诊台登记、转诊单、120 派车记录、基层机构设备清单。很多过错藏在“没做本该做的那一项”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