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吉林珲春法院那起二次供水加压费案,云朵法律在线网归到“低金额、高扯皮”类目:许某买二手房当日过户,没查物业欠费;几年后收到历史欠费单,原房东说“早过户了跟我没关系”,还拿诉讼时效抗辩。
法院认了两条:过户前欠费按“谁占有使用谁承担”;诉讼时效从买方实际知道权利受损起算,不是从过户日起算。
这类咨询在云朵法律在线网后台特别多:
- “前房东欠三年供暖费,现在供热公司找我?”
- “物业费欠 8000,中介说过户后归新业主?”
- “电表欠费+违约金,我买房根本不知道。”
律师动作很简单但很多人不做:
- 签合同前到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物业、车位管理方各打一张欠费证明;
- 合同写“交割日前所有欠费由原业主承担,买方垫付后 7 日内返还,否则按日万分之五计息”;
- 交房时拍表底、留交接单、双方签字+中介见证;
- 发现欠费别先自认,先发函再垫付追偿。
2026 年二手房纠纷里,最能毁掉“顺利交房”的,往往不是房款,是几百块增压费、几千块供暖费。

